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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107學年度大專校院執行「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自評表,請確實依照檢核指標查核符合情形並落實執行,請查照。
訊息公告
張貼人:劉桂香 ╱ 公告日期:2018-11-14淡江大學秘書處(函)
聯絡人:陳惠娟
聯絡電話:2356分機
受文者:全校一、二級單位
副本抄送:董事會、校長室、副校長室、蘭陽校園主任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1月14日
發文字號:處秘華字第1070000023號
主 旨:檢送107學年度大專校院執行「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自評表,請確實依照檢核指標查核符合情形並落實執行,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教育部107年11月8日臺教高通字第1070199428號函辦理。(詳附加檔案)
二、旨揭自評表及佐證資料,預定於108年6月中旬彙整報部,屆時另函通知。
秘書長 劉 艾 華
最後修改時間:2018-12-11 PM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