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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秘法字第1110000034號-公布修正本校「組織規程」第五條、第九條、第十二條、第二十條,並自111年8月1日生效,請查照。
訊息公告
張貼人:劉桂香 ╱ 公告日期:2022-08-10淡江大學秘書處 函
聯絡人:劉桂香
聯絡電話:2354
受文者:本校各一、二級單位、全校教職員
副 本:董事會、校長室、副校長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10日
發文字號:處秘法字第1110000034號
主 旨:公布修正本校「組織規程」第五條、第九條、第十二條、第二十條,並自111年8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 明:
一、旨揭修正案業經教育部 111年8月5日臺教高(一)字第1110066726號函核定。
二、修正條文對照表詳附加檔案。
三、修正後全文請逕由本校辦公室自動化系統(OA)或秘書處網頁→點選「法規彙編」→淡江大學法規彙編(總則1-1)下載參閱。
秘書長 劉 艾 華
最後修改時間:2022-08-10 PM 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