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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秘法字第1110000034號-公布修正本校「組織規程」第五條、第九條、第十二條、第二十條,並自111年8月1日生效,請查照。

訊息公告
張貼人:劉桂香公告日期:2022-08-10
  

淡江大學秘書處 

聯絡人:劉桂香

聯絡電話:2354

受文者:本校各一、二級單位、全校教職員

  本:董事會、校長室、副校長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810

發文字號:處秘法字第1110000034

 

主 旨:公布修正本校「組織規程」第五條、第九條、第十二條、第二十條,並自11181日生效,請查照。

說 明:

一、旨揭修正案業經教育部 11185日臺教高()字第1110066726號函核定。

二、修正條文對照表詳附加檔案。

三、修正後全文請逕由本校辦公室自動化系統(OA)或秘書處網頁→點選「法規彙編」→淡江大學法規彙編(總則1-1)下載參閱。 

 

秘書長  劉 艾 華

 

最後修改時間:2022-08-10 PM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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