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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圖像
姓名陳翠華
傳真02-26235714
職稱專員
負責業務行政副校長室公文之收發、檔案管理及協助處理。
協助行政主管會報業務。
驚聲大樓國際會議廳、有蓮國際會議廳場地借用事項。
各單位請購10萬元以上之物品設備請購單用印事宜。
行政副校長室預算編列、控管及請款核銷事宜。
行政副校長室財產管理事宜。
環安、個資業務。
工讀生管理。
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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