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訊息公告

:::

函轉教育部有關學生參加畢業展所衍生費用一案,請查照。

訊息公告
張貼人:劉桂香公告日期:2017-09-29

淡 江 大 學 秘 書 處 ()

聯絡人:曾華英

聯絡電話:2356分機

受文者:蘭陽校園主任室、各一、二級單位

副本抄送:董事會、校長室、副校長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929

發文字號:處秘東字第1060000059

 

  旨:函轉教育部有關學生參加畢業展所衍生費用一案,請查照

  明:

一、依教育部106915日臺教高()字第1060131370號函辦理

二、學生參加「新一代設計展」之場地租用費,該部業與經濟部協商,自107年度起,折扣後所剩之場租費用,將由兩部共同分攤。

三、學生參加畢業展係為展現於學校學習之成果,爰請依下列原則辦理:

 ()畢業成果展的費用,除場地費外,尚包含作品製作媒材費、運費、佈展費用...等,該部同意各校得於「高教深耕計畫」及「私校獎勵補助經費」等,補助學生畢業展部分費用。

()教育部為活化該部所轄館所場地使用功能,發揮陽明山中山樓社教功能,業已訂「國立臺灣圖書館畢業(成果)展』in中山樓實施計畫」(如附件),鼓勵各校至該場地辦理畢業成果展。

()學生如於校內場地舉辦畢業展,請學校免費提供場地或給予優惠之場租。學生若因經濟因素無法負擔畢業展相關費用者,則請系所啟動募款機制,依個案給予適當協助。

  

 

秘書長  何 啟 東

 

 

 

  

 

附加檔案:
最後修改時間:2017-10-12 AM 11:33

cron web_use_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