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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社團法人台灣國際圖書業交流協會致校長函,請本校教師合理使用數位教學資源並持續督導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請查照。
訊息公告
張貼人:劉桂香 ╱ 公告日期:2017-09-20淡江大學秘書處(函)
聯絡人:陳惠娟
聯絡電話:2356分機
受文者:蘭陽校園主任室、本校一、二級單位、全校教職員帳號
副本抄送:董事會、校長室、副校長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9月20日
發文字號:處秘東字第1060000057號
主 旨:函轉社團法人台灣國際圖書業交流協會致校長函,請本校教師合理使用數位教學資源並持續督導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請查照。
說 明:
一、依社團法人台灣國際圖書業交流協會106年9月6日台書字第1060906-1號函辦理(如附加檔案)。
二、有關學校教師為教學授課需要而有利用他人之全部或部分著作內容者,或者是利用數個著作物之部分而集結成冊時,應參酌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所頒佈之「教師著作權授課錦囊」做為因授課需要而重製之合理使用範圍依據(授課錦囊請至智慧財產局網站http://www.tipo.gov.tw/ct.asp?xItem=206960&ctNode=6987&mp=1,或至旨揭協會官網www.tbpa.org.tw「下載區」下載)。
三、旨揭協會為服務教師而提供的教師資源光碟或教師資源網站之內容,包括簡報投影片檔、教師手冊、問答題或申論題之習題解答、題庫、試題檔案、電腦單機出題系統、圖檔/表/照片、動畫/影片、試算表模板/解答等,僅供教師備課或「課堂授課」時使用,教師若未經取得授權,不可將其教師資源內容上傳於校內網路教學平台,或錄製於開放式課程內,供學生自由複製或下載使用。
秘書長 何 啟 東
附加檔案:
最後修改時間:2017-10-12 AM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