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江大學「璀璨淡江」短片徵件競賽簡章
淡江大學「璀璨淡江」短片徵件競賽簡章
一、活動宗旨:為鼓勵學生善用影音工具,記錄在淡江的生活記憶與學習點滴;培養觀察力、創造力與團隊合作能力,表達自身感想並盡情揮灑創意。
二、主辦單位:秘書處
三、參加對象:全體學生、教職員及校友,可單人或組隊報名參加。
四、影片主題:邀請喜愛影像創作的同學或校友們,透過多元的創意構想,用影像呈現淡江校園的印象與學習經驗,可自行訂定與淡江相關的主題,例如:淡江印象、大學生在淡江、淡江大學熊麻吉等。
五、報名方式:
(一)送件內容:請將1.報名表、2.著作財產授權使用同意書、3.作品檔案等3項報名資料寄至比賽專屬的電子信箱(aj_oa@o365.tku.edu.tw)。主旨述明參賽組別、主題、姓名(或隊名),例如:Youtube_淡江印象_王小明。
(二)參賽作品需為首次公開,請於活動期間內,將作品上傳Youtube或IG,影片上傳後,需設為公開,且加上hashtag「璀璨淡江」。
(三)影片長度規定如下,超過片長者,取消參賽資格。
1.Youtube:3-5分鐘
2.IG:1分鐘
(四)拍攝手法不拘,製作工具不限,平板電腦、手機、相機、攝錄影機等器材均可,解析度須高於1920*1080(1080p)像素。
六、活動日期:即日起至112年5月20日止。
七、評選方式:
(一)評分標準:網路聲量:40%、主題30%、創意30%
(二)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者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獎金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
(三)參賽者需尊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八、獎勵辦法:
分為「Youtube組」及「IG組」,每組得獎名額如下:
第一名:1位(組),獎狀一紙,獎金 3萬元;
第二名:1位(組),獎狀一紙、獎金 1萬元;
第三名:1位(組),獎狀一紙、獎金 5千元;
佳 作:5位(組),獎狀一紙、獎金 2千元。
九、注意事項:
(一)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有審查權,若不符合本比賽之規定,經查證屬實,得取消參賽與得獎資格。
(二)參賽作品著作財產權歸屬淡江大學所有,參賽者同意無償授權本校,得將作品編輯、重製、改作、發行、公開展示、公開發表等,以作為本校報導、展示及對外宣傳之用。
(三)參賽作品檔案一經報名完成後,恕不退還作品及相關資料,若有需要請參賽者自行留存備份。
十、本計畫各項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隨時補充或修改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