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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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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秘華字第1120000060號-為尊重智慧財產權,請各單位於校園舉辦之「成果發表、迎新活動、畢業舞會、校慶活動、校園演唱會…等音樂性質」活動;或於校園課間或校內各場所(非課堂教學),若有使用音樂著作為公開演出需求,應事先取得音樂著作財產權人或集管國團體之授權,再使用音樂,請查照辦理。

訊息公告
張貼人:劉桂香公告日期:2023-10-05
 
 淡江大學秘書處 函

聯絡人:陳惠娟

聯絡電話:2356

 

受文者:全校一、二級單位、全校教職員帳號

副本:董事會、校長室、副校長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105

發文字號:處秘華字第1120000060

 

 

  旨:為尊重智慧財產權,請各單位於校園舉辦之「成果發表、迎新活動、畢業舞會、校慶活動、校園演唱會等音樂性質」活動;或於校園課間或校內各場所(非課堂教學),若有使用音樂著作為公開演出需求,應事先取得音樂著作財產權人或集管國團體之授權,再使用音樂,請查照辦理。

 

  明:

一、依MUST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112919(112)音楚字第04520號函辦理,有關「公開演出音樂單場次表演准許證申請表」,詳附件

二、如係舉辦活動使用來函單位管理之音樂,請於舉辦活動前務必向該會申辦「音樂著作公開演出個別授權」;如係於校園課間或校內各場所(非課堂教學)播放該會管理之音樂,亦請事先向該會取得授權再使用音樂或影片,免於造成任何侵權之虞。

三、如需進一步了解相關資訊,請至網站:http://www.must.org.tw查詢。

 

 

秘書長  劉   

附加檔案:
最後修改時間:2023-11-20 AM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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