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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陳翠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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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02-26235714 |
職稱 | 專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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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業務 | 行政副校長室公文之收發、檔案管理及協助處理。 協助行政主管會報業務。 驚聲大樓國際會議廳、有蓮國際會議廳場地借用事項。 各單位請購10萬元以上之物品設備請購單用印事宜。 行政副校長室預算編列、控管及請款核銷事宜。 行政副校長室財產管理事宜。 環安、個資業務。 工讀生管理。 臨時交辦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