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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屆淡江品質獎」自即日起至106年9月29日(星期五)止受理申請,請踴躍報名參加。
訊息公告
張貼人:劉桂香 ╱ 公告日期:2017-09-21聯絡人:曾華英
聯絡電話:2356分機
受文者:蘭陽校園主任室、本校各一、二級單位
副 本:抄陳董事會、校長室、副校長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09月21日
發文字號:處秘東字第1060000058號
主 旨:「第11屆淡江品質獎」自即日起至106年9月29日(星期五)止受理申請,請踴躍報名參加。
說 明:
一、依「淡江品質獎實施規則」(詳如附件1)辦理。
二、淡江品質獎申請及撰寫報告書說明會業於9月19日(星期二)舉行,有意願申請之單位請於106年9月29日(星期五)前填具「淡江品質獎申請表」1份(詳如附件2),送交業務單位辦理資格審核。
三、資格審核通過之單位將於10月初接獲OA通知繳交「淡江大學第11屆淡江品質獎申請報告書」1式13份(詳如附件3),並於106年11月30日(星期四)前擲送業務單位辦理初審。
四、「第11屆淡江品質獎申請注意事項」詳如附件4。
五、業務單位:品質保證稽核處 承辦人 陳君祺(分機2423)。
淡江品質獎評審小組召集人 何 啟 東
最後修改時間:2017-12-28 PM 4:20